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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大学同学结婚不到两年 三次起诉离婚
2013-09-09 21:10:00

  一对大学同学在上大学期间浪漫相爱,毕业后喜结连理,但结婚仅一年就有了隔阂,男方为了离婚先后三次起诉,并为了满足分居要求搬到父母家住。为什么象牙塔里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如此不堪一击?男方的回答是“性格不合,不般配”。面对这般令人无语的解释,被告方代理人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仍然全力争取,使得此案的最终审理结果令被告方满意。

  男青年小张和女青年小李是大学同学。上大学时,小张喜欢上了小李,过生日送玫瑰花、宿舍楼下苦等求爱、一同旅游等浪漫故事都有上演,小李的芳心终于被打动。二人工作后,小张把小李娶进了家门。哪知,浪漫爱情经不住柴米油盐,仅仅一年,他们的婚姻就像纸一样破了。因为不同的家庭环境,接受不同的教育,加之性格差异,令小张对婚姻生活感到郁闷。一次出差,他与一名正闹离婚的同事住一屋。攀谈中,小张受到同事的影响,认为婚姻的枷锁必须解除,回来后毅然向法院提出离婚。

  距开庭仅两天时,小李找到击水律师事务所,请卢彦民律师做代理人。法庭上,小李提出二人有很深的感情基础,没必要离婚。在律师的争取下,法院判决驳回小张的诉讼请求。哪知小张离婚的决定很坚定,搬回父母家居住后,他再次起诉离婚。小李再次求助到卢彦民律师。根据以往法院在受理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的办案经验,卢彦民律师做好法院当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准备。卢彦民律师收集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原告在证券公司所持有的股票金额、单位工资收入账户及存款数额,以在法院判离时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经过律师的努力,法院再次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诉求。

  没想到,小张在与妻子分居半年后第三次起诉离婚。至此,二人已折腾了近两年,身心俱疲。婚房由小李住着,由小张还贷。律师劝小李,人心难回,可以从财产方面多争取一些,尽早放手,自己开始新的生活,小李同意了。于是,律师向法庭提出,二人婚房虽为小张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已有十余万元,而且房价早已翻了两番,婚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应该分割。最终,法院调解结案,二人离婚,房子归小张,小张给付小李补偿款45万元。

  律师点评

  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说,通过本案,作为代理律师感受颇深——必须全面认真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周全的思维,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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