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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印发《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一考三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6-19 14:11:00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藏教厅〔2020〕10号
  各地(市)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各高等院校、区体校,西藏民大附中、拉萨中学、区实验幼儿园、军区八一校: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3号)、《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活动的通知》(藏教党〔2019〕115号)精神,经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师“一考三评”工作,现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一考三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一考三评”工作实施方案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3月29日
  附件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一考三评”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夯实教学基本功,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专业持续发展内驱动力,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爱党爱国、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扎根西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3号)、《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活动的通知》(藏教党〔2019〕115号)要求,现就开展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一考三评(考业务知识水平、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课堂教学能力、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致西藏民族大学建校60周年贺信、给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回信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区教育大会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抓住教师队伍这个基础和关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教师管理改革,严管厚爱并举,解决突出问题,主动适应建设教育强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新挑战,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一考三评”制度,引导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激发活力,提升素质,为新时代建设教育强区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问题导向,抓住关键。以我区教师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亟待提高、部分教师责任心事业心不强等问题为导向,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持续发展为主线,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提振教师内驱动力,增强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师德为首、育人为先、教学为要、发展为本,把“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作为教师履职尽责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注重教师实际工作表现和教育教学技能,引导教师履行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职责。
  (三)多元开放,科学合理。坚持活动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一考三评”机制,改变单一评价方式,克服“五唯”顽疾,力求科学规范、全面准确地考评教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持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四)奖罚分明,促进发展。坚持发展性考评与奖惩性考评相结合,充分发挥发展性考评对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导向引领作用;强化结果应用,充分发挥奖惩性考评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形成推动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以全区教育系统“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活动为主题,以“教学合格”为目标,以思想政治、师德素养、专业知识、课堂教学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重点,以常态化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为抓手,分级分类开展全区教师“一考三评”工作,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营造全区教师始终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努力钻研业务、开展教学研究、提升专业能力的良好氛围,促进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一批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
  四、实施范围
  “一考三评”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包括兼课的学校行政人员、聘用教师,辅导员、援藏教师、内地班校派出教师)。
  五、考评内容
  全区教师“一考三评”工作要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首,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综合考评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课堂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业务知识水平
  1.考试总分值共100分。
  2.考试内容及分值比重:
  思想政治和师德素养(30%)、教育学和心理学(10%)、教材教法和课程标准内容(10%)及学科专业知识(50%)等。
  (二)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
  根据《西藏自治区师德师风考核办法》(附有参考指标体系)、《西藏自治区高校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三)评课堂教学能力
  评价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技能、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具体如下:
  1.课堂教学技能。考察评价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和学科教学素养,能否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充分发挥课堂的育人功能,按照“四个相统一”“四个引路人”要求育人施教,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评价教师是否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教育教学中是否主动探究实践适合本地本校学生的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做到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教师在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和评价学生等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中,是否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学科教学,科学设计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合理利用教学资源,有效实施课堂教学和其他教学活动;是否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是否具备“三字一话”(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普通话)基本功;是否注重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关注学生体验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深度、广度和效度;是否有效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激发与保护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创新思维的意识和能力;是否掌握多元评价方法,多视角、全过程评价学生发展,诊断教学效果。
  2.教学研究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能够将教学与教研结合起来,善于总结教学经验,对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探索和发现新的教学规律、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是否能够运用课堂教学评价的原则、方法和标准,对不同类型的课作出评析和研判,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是否能够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说课,阐述教学设计的基本依据和实施过程;是否善于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反思,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研究课、观摩研讨课、示范课、公开课或学科讲座等;是否积极参与校本教研、集体备课、课题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撰写教学反思、经验总结、教科研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3.专业发展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意识和内驱动力,建立清晰的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与目标;是否具备积极拓展本学科专业知识、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是否积极学习和运用现代教育新理念新方法;是否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脱产培训与进修学习,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各地可结合本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水平实际情况,对中小学考评参考指标体系做具体细化(附件1)。对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要根据教学实际另行制定具体考评标准。对思政课教师、辅导员、音体美教师、实验类教师等,要区分课堂教学实际,制定具体考评标准。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评价具体指标体系由各高校、中职学校根据各自实际制定。
  (四)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2014年3号文件)精神和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目标,评价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学设备使用能力、信息化环境下的学科教学能力、在线教学应用能力、检索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网络环境下的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等。具体如下:
  1.信息技术教学设备使用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熟悉多媒体教学环境中常用设备的操作方法,如多媒体计算机、交互式触屏教学一体机、电子白板、投影机、实物展台、触控电视、数码设备等的操作与使用;能否根据教学需要,恰当选择并使用多媒体课件制作软件制作教学课件;是否了解与教学相关的通用软件及学科软件的功能及特点,并能熟练应用;是否能使用常用办公软件,了解其对教育教学的支持作用。
  2.信息化环境下的学科教学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依据课程标准、学习目标、学生特征和技术条件,设计有效实现学习目标的信息化教学过程;是否使用交互式教学设备内外部资源和学科软件;是否合理选择与使用信息技术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机会和个性化的学习体验;是否确保相关设备与信息技术资源在课堂教学环境中正常使用;是否利用技术支持,改进教学方式,有效实施课堂教学
  3.在线教学应用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有效使用国家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西藏教育珠峰旗云平台;是否掌握常用网络教学平台使用策略与方法;是否掌握适用于移动设备的教学软件操作方法与应用策略;是否有效利用技术资源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环境;是否熟悉网络教学环境中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流程、组织管理方法和学生学习指导策略。
  4.检索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具备检索、筛选信息资源的能力和获取学科资源的办法;是否掌握信息资源下载、存储与管理方法;是否具备信息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帮助学生树立信息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是否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数字教育资源,掌握加工、制作和管理数字教育资源的工具与方法。
  5.网络环境下的教师专业发展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掌握专业发展所需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是否尝试使用交流研讨工具、问答工具、在线课程制作工具、资源下载工具等协同研修工具,开展资源汇聚与推送、备课、磨课、评课等合作学习与协同教研活动;是否有效利用信息技术与专家和同行建立并开展网络教研等业务交流,促进自身和同伴专业成长。
  各地可结合本地学校信息化环境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水平实际情况,对中小学考评参考指标体系做具体细化(附件2)。对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根据教学实际要另行制定具体考评标准。对思政课教师、辅导员、音体美教师、实验类学科教师等,要区分课堂教学实际,制定具体考评标准。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评价具体指标体系由各高校、中职学校根据各自实际制定。
  六、开展方式
  全区教师“一考三评”工作分级负责、分层实施,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检查、结果抽查、经验交流、总结验收等工作。各地(市)、西格办,各高校、中职学校和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拉萨中学、自治区实验幼儿园、军区八一校负责本区域(本校)“一考三评”组织实施工作。
  “一考”即考业务知识水平,由各地(市)、各高校负责组织实施;“三评”即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课堂教学能力、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以学校为单位,成立专门的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各地(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做好督促指导和考核结果抽查、经验总结等工作。
  对援藏教师和内地班(校)派出教师在援派期间可不做业务考试硬性要求(职称申报不做业务考试硬性要求),以派驻单位及主管部门综合考评为主。派出学习、培训教师除特殊情况不能返藏外,原则上须参加业务知识水平考试。
  (一) 业务知识水平考试方式
  各地(市)每年分学段分学科组织实施辖区内教师业务知识水平统一考试(西格办、西藏民族大学附中、拉萨中学、自治区实验幼儿园、军区八一校参加拉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划定合格分数线;各高校、中职学校负责本校教师业务知识水平考试并划定合格分数线。业务知识水平考试成绩作为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可取任本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最高分),自治区不再另行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业务考试。
  (二)师德师风评价方式
  根据《西藏自治区师德师风考核办法》(附有参考指标体系)进行考评,主要采取教师自评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教研组评议或年级组评议等方式开展,形成相互印证的考核证据链,确保客观公平公正。
  (三)课堂教学能力评价方式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深入实施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以大练兵为手段开展课堂教学能力评价。通过教师自评互评、查阅资料、课堂展示、听评课、赛课等方式,重点考查教师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实施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学生学业进步情况,教学常规与听评课检查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学生学业评价等情况,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为主要依据。
  (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评价方式:主要以教师自评互评、课堂展示、听评课、赛课等方式,重点考察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的频率、熟练程度、使用效果、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
  七、结果应用
  “一考三评”工作与教师减负工作要统筹考虑、并抓并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运用“一考三评”考核结果,减少其他考核事项,依据“一考三评”结果建立选拔培养、表彰奖励、培训提升、转岗和退出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环境,切实发挥“一考三评”的激励、指导、诊断、提升、警示功能,通过“一考三评”考察教师的政治师德素养、综合能力素质、履职尽责表现,体现奖优罚劣、促学促研促练,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队伍整体水平提升。“一考三评”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结果应用如下:
  (一)教师岗位胜任能力判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一考三评”结果,依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建立教师教育教学胜任能力分层数据库,对考评优秀教师纳入本地本校优秀教师人才库;对考评合格和基本合格教师纳入专项提升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提升针对性培训;“一考三评”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针对性脱产待岗强化培训,使其尽快胜任教学,对经培训后考评仍不合格的予以转岗,并降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思想政治不过关、师德败坏、不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及其他方面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坚决予以辞退。
  (二)教师人才梯队建设
  依托“一考三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优秀教师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一考三评”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直接纳入各地(市)、各县(区)、学校三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青年教师人才储备数据库,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四级优秀教师人才梯队储备人才,并开展针对性培养、选拔、使用。
  (三)职称评聘优先推荐
  对考评结果“优秀”等次教师,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中设立加分项;对考核中发现的特别优秀教师在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中优先推荐,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上一级职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分析研究“一考三评”结果应用,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深化完善,切实提高“一考三评”结果的普适性、权威性、公平性、严肃性,坚持原则,奖惩分明,切实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提振教师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激发教师队伍活力,营造教师积极向上、主动发展、潜心育人的良好氛围。
  八、实施步骤
  (一)全面试行(2020年)
  1.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4月)
  各地(市)、西格办,各高校、中职学校和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拉萨中学、自治区实验幼儿园、军区八一校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一考三评”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一考三评”指标体系,制订具体考评标准和实施办法。2020年4月底前要将本地(市)、本校 “一考三评”工作实施细化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一考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5月)
  自治区教育厅对全区“一考三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市)、县(区)、各学校层层动员部署,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学校教师充分了解“一考三评”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全区教师全员全程参与“一考三评”。
  3.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6月—12月)
  各地(市)、各高校、县(区)、学校根据工作方案,结合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扎实开展全区 “一考三评”各项工作,逐项开展业务知识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课堂教学能力测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建立教师“一考三评”个人档案。自治区教育厅“一考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工作组,适时开展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
  各地(市)教育局、各高校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组织完成本年度教师业务知识水平考试,9月30日前将考试组织实施情况和考试结果分析报告报送自治区教育厅“一考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工作总结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形成教师分层名单,并分校、分县(区)、分地(市)形成考评总结分析报告层层上报,报告内容包括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考评结果分析、考评结果应用、特别情况说明等内容。各地(市)、各高校和相关学校须在2021年1月20日前将“一考三评”总结分析报告报送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一考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中附各考评档次教师花名册,并对培训提升、转岗、退出等问题进行特别说明。自治区教育厅对“一考三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典型、查摆问题、推进整改。
  5.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1月—3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提升举措,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并形成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各地(市)、各高校和相关学校在2021年3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一考三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深化(2021-2022年)
  在2020年“一考三评”工作全面试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完善考评方案,优化考评方式,健全考评制度,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纵深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三)形成常态
  将“一评三考”工作纳入本地(市)、本校教师队伍建设总体安排,形成常态机制。
  “一考三评”工作自2021年起参照2020年实施步骤执行,每年的实施情况工作总结于第二年的1月2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一考三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情况报告于第二年的3月20日前上报。
  九、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成立全区教师“一考三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 建 功  教育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尼玛次仁  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副组长:
  范 春 文  教育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朱    赟  教育厅党组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成  员:
  康 良 华  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处长
  陶    然  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旺    珍  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孙 义 和  教育厅稳定安全处处长
  杨 继 军  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强巴索朗  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卞 利 强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祁 晓 莉  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王 国 华  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次仁央宗  教育厅政工人事处处长
  刘 炳 江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院长
  朱 生 高  自治区电化教育馆馆长
  江 长 州  自治区教科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处,具体负责“一考三评”工作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总结等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师“一考三评”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整合各方力量,统筹资源,精心谋划,确保全区教师“一考三评”工作顺利实施。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职能处(科)室、各级考试招生部门、各级教研部门、电教部门、各级教师培训(发展)中心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并为学校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帮助,提高教师“一考三评”工作质量。各高等院校要加强统筹,形成各职能部门和各院系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一考三评”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三)强化督导问责。全区教师“一考三评”工作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重点任务,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部署、分级指导监督,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肃“一考三评”工作纪律,对工作安排不及时不到位、消极应付、敷衍拖沓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全区教师“一考三评”工作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求,是全区教育系统“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一评三考”工作纳入本地(市)、本校教师队伍建设总体安排,形成常态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考评方案,优化考评方式,健全考评制度,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
  (五)健全应急机制。全区中小学教师“一考三评”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性强、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大系统工程,关系到全区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和专业发展,关系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活动基础上,深入细致做好教师思想工作,教育引导教师正确看待、积极参与“一考三评”。要配套健全“一考三评”应急机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到位,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置到位,妥善处理教师对考评结果的申诉、信访等,坚决杜绝因“一考三评”工作发生影响教育系统稳定安全的事件。
  自治区教育厅“一考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小温、米玛穷达,0891-6599507,0891-6599502(传真),邮箱:3314551400@qq.com。
  附件:1.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评参考指标体系.doc
  2.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参考指标体系.doc
  3.全区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实施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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